“私募牌照”概念重解 认知误区需远离

  将私募机构视为“金融牌照”的现象在业内并不鲜见,而今这种误区得到了监管层的公开纠偏。

  中国基金业协会(下称中基协)会长洪磊在6月24日举办的“第三届全球私募基金西湖峰会”上表示,将私募登记备案视为获得某种金融牌照的机会的认知存在误区;而该现象也容易引发混淆私募业务边界、滥用监管增信等问题。

  这是监管层对于私募机构“混淆持牌”问题少见的公开发声。业内人士认为,这呈现出监管对非标类、债权类私募的进一步遏制的态度。据洪磊透露,中基协将进一步充实7+2自律监管体系,并将依托于行业的“三重博弈”,建立并完善对私募机构的市场化信用约束机制。

  “市场存在一种认识误区,认为登记备案是获得某种金融牌照的机会,且成本低廉,因此大量背景各异、没有明确展业目标的机构和个人纷纷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。”洪磊表示。

  “私募基金管理人属于登记备案,并不是批准设立,可以理解为是一种金融机构,但并非是持牌金融机构,因此从来没有私募牌照一说。”6月24日,中银律师事务所一位法律人士表示,“持牌机构是需要一行三会走行政审批事项批准的,绝非备案登记就能获得;同时私募属于备案登记监管而并非持牌机构,本身也是对市场化原则监管私募行业的一种体现。”

  “把私募机构称之为‘持牌机构’,或者把有一家登记的私募管理人称之为‘自己有一张私募牌照’的确不规范、不专业,但业内习惯于这种话语体系了,而且大家对金融牌照这个标签也有一些迷信惯性。”杭州一家中型私募管理人负责人表示,“这种说法本身也利于开展业务。”

  洪磊则指出,上述持牌问题的混淆带来了业务问题的混淆。“在展业机构中,大量私募机构主业模糊,资产管理业务与非标债权、P2P、小贷等非资产管理业务混杂,甚至故意将登记结果误导为金融许可和政府背书,为自己非法增信。”

  “这种问题主要存在于融资类项目上,因为只有这种项目的增信和成本有关,有了足够的增信就能降低募资成本,抬高管理费收益,而将自己混淆为‘金融牌照’,无疑捏造是一种很大的监管认同和管理层级别的增信。”上述私募机构负责人表示。

  “从业者应从叫法上尽量规范,规避、纠正‘私募牌照’这种说法,因为既不专业,同时也对行业的属性造成了误读。”上述私募机构负责人建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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